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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人寿保险
是一种以人的生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是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生存或死亡,由保险人根据契约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人寿保险一词在使用时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人寿保险就是人身保险,狭义的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但不包括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仅是以人的生死为保险事件,保险人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或生存至一定年龄时给付保险金。狭义的人寿保险有三种基本形式:定期寿险终身寿险生死两全保险

市场分析

●中国寿险业列强

人寿保险人寿保险

2002年,按寿险保费衡量,中国最大的三家寿险公司占有91%的市场份额。2003年,中国人寿继续占有50%以上的份额。平安保险已成为第二大寿险公司,占有24%的份额,其后是中国太平洋保险(占11%)和新华人寿(占3.5%)。这四家公司加起来则基本控制了中国寿险业的绝大部分市场。

这些领先的老牌公司,以及几家小型的国内竞争者战略各不相同。对其特征有如下体会:

中国人寿注重夺回失去的市场份额,方法是低价位和积极营销。该公司还充分发挥与大型国有企业的关系,并已为首次公开招股进行重组。

平安保险具有很强的管理风格,许多高级管理人员都有海外经历。平安一向以产品创新、高销售率、以及明确的利润重心著称。也有众多机会利用其财险方面的商业关系进行团体寿险的交叉销售。

中国太平洋保险在为上市做准备,注重夺回失去的市场份额。该公司似乎正在采用非常激进的定价和营销方案。也有众多机会利用其财险方面的商业关系进行团体寿险的交叉销售。

新华人寿的业务增长一直是来自银行保险。该公司目前重点是区域扩张,加速开办新的分支机构并雇用众多销售代理。和太平洋保险一样,它也被视为在定价和营销方面比较激进。

泰康人寿的业务组合很平衡。现仍处于区域扩张模式,并以对代理的严格培训(以及从竞争对手那里吸引“明星”雇员)著称。

太平人寿是市场中的新人,于2002年1月刚刚开业。该公司主要依靠银行保险,但也在迅速发展团体寿险业务。2003年,太平人寿与IGP签署了合作协议,向在上海的跨国公司销售保险。

●外资寿险

人寿保险人寿保险投保流程图

截至2003年7月,共有120多家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设立了代表处。这些代表处有点像“外交使馆”,外资企业都希望,有朝一日如果政府允许,代表处能够拿到全面营业许可而变成业务实体。许多其他机构与本地保险公司建立合资企业,或对本地公司进行战略投资。每周都有新的外资公司表示意向。

对于那些与本地伙伴组建合资企业的公司,其战略通常是注重最有吸引力的客户和市场,采取有控制的方式谋求业务增长。这一点十分明显,只要看一下有多少企业活跃在沿海城市和主要经济中心就明白了。他们的重点一直是建立一支强有力的销售团队和基础设施,希望有朝一日能将这支队伍用到中国的大战场上。比如美国友邦保险(AIA),它已经是上海第四大保险公司,2002年中期市场份额达到了8%.友邦保险还在整个中国市场获得了1.1%的份额

目前,中国的保险产业已经吸引了150亿人民币的外国资本:大约50亿元的直接、合资公司投资,和大约100亿元的本地保险公司股份。具体案例包括,汇丰银行买入平安保险股份以及富通国际股份有限公司(FORTIS)购入太平人寿股份。国外资本对该产业的注入有望持续稳定增长。

非本地保险公司目前只占中国寿险市场的不足2%.但他们仍然很成功地在各大城市站稳了脚跟。截至2003年5月,外资保险公司在上海和广州的寿险市场分别占到10.1%和4.8%。大部分外资公司选择通过五五开的合资公司来占有一席之地,也有少数机构对领先的本地保险公司投资买股份。也有一些外资公司已经退出了中国市场。过去5年内,有40多家外资保险公司关闭了在华代表处,原因有出于对利润率的欠佳预测、或是内部困难。这些撤出大部分是中国始终对保险行业进行严格控制引发的。市场是在放开,但是速度很慢。自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对外资的大门是很谨慎地打开的,一个区域接一个区域,一种产品接一种产品,所有的股份投资都有上限。

●个人险收缩,但仍处主导地位

人寿保险人寿保险保全流程图

在中国,以前寿险保单是通过保险分支机构销售的。自九十年代初开始,市场的快速发展使得代理转为最主要的分销渠道。1992年,友邦保险成为最先引入代理分销的公司,其后平安保险将代理分销发展成中国的规模。

个人寿险、团体寿险和银行保险各险种有着不同类型的市场。而目前,随着银行保险和团险的扩张,个人寿险开始不断收缩,但仍是目前主体保单类型。

个人寿险主要是通过代理销售,现仍处于市场主导地位。2002年,个人险占全部寿险保费的80%(虽然2002年年底下降到60%)。最近,个人险的业务环境变得日益艰巨,竞争日趋激烈。特别是在主要的大城市,情况更是如此。再有,一直以来代理的问题也不少:比如对客户服务差、销售时信息误导、整体诚信度较低等。

银行保险的快速发展和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的出现(例如管理基金)也对个人寿险业务形成了冲击。由于对代理普遍缺乏信任,客户很可能选择通过银行购买保险,或干脆选择另外一种投资类型。

团体寿险被视为一个关键的市场,有望在养老改革和整体经济发展的推动下快速挺进。效益好的大型国有企业和跨国公司都是这一产品的最先采用者。

团险在中国主要是通过很强的商务关系销售的。因此,许多国内保险公司都面临提高销售和营销能力的挑战,以使他们的销售团队上升到能够向大公司销售的水平。不幸的是,团险产业中的不良操作甚为普遍和猖獗,比如劝诱型销售和其他“灰色”活动。曾有报道披露,一些代理用多张个人险保单来写团险保单。

除此之外,直到2003年末,保监会仅向6个国内保险公司发了经营团险的牌照。由于产品和服务的数量有限、差异不大,目前这一市场的竞争十分激烈。

银行保险模式是平安保险于2000年8月首次引入中国市场的。

人寿保险人寿保险
平安的这一举动代表了与过去的割裂,当时的法规规定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只许达成独家协议,比如太平保险与工商银行、平安保险与中国银行。由于一些法规的松动,银行保险的发展在银行伙伴关系多元化的促进下突飞猛进。

几乎每家银行都有多个保险合作伙伴,反之亦然。这种伙伴关系通常是建立在企业一级层面,但是具体的落实――比如要推动哪家保险公司的哪些产品,则一般是各分行负责。因此,分行经理们支配着较大的权力,而寿险公司也分派其银行保险的代表团队在每个地域促进产品销售。一些行业观察家预测,鉴于代理佣金成本的攀升和保险产品的商品化,到2010年,银行将分销新增寿险保费的30%.

●寿险产品的选择范围在中国是有限的。一般可以分成两大类:

纯保障型产品:这些都是短期保单,时限平均1年,覆盖医疗和意外伤害等。2002年,纯保障型产品占寿险保费总额约10%。

保障兼储蓄型产品:保障兼储蓄型产品合同期更长,从5年至20年不等。它包含三种次级产品:传统年金型、增值红利型和单位连接型。还有一小部分保单是增值型和单位连接型的混合产品。今天,每卖出的五份保单中有四份是属于保障兼储蓄这一类的,后者的70%又属于增值红利型。

在市场产品组合有限的同时,

人寿保险人寿保险索赔流程
消费者普遍发现各家保险公司之间几乎没有差别。一份特征类似的增值红利型保险可以从中国人寿、平安、新华人寿、友邦保险或其他任何公司那里买到。消费者可以找平安、找太平洋保险或新华人寿买到一份基本上一模一样的单位连接险。如果哪家公司有任何产品创新,该产品会迅速在竞争对手中得到广泛复制。在更成熟的市场,寿险公司在退休金规划方面的作用正在减小,因为其他投资工具占有了家庭资产的更多份额。这在美国更是如此。认为,如果各产品之间存在足够的差异将防止消费者转而购买其他投资工具,这对在华经营的所有保险公司都是一个重要的成功因素。

在华保险公司被禁止提供真正意义的定期寿险。这种寿险的保单持有人在保单到期而被保险人仍健在时不仅得不到任何回报,还会失去所有已付清的本金。中国的每一份寿险保单都可以在到期日按票面价值全额给付,或在保险期限内赎回

●投资渠道受限

保险公司大量依赖投资收入作为收益来源,从而支付红利和索赔。然而在中国,各家保险公司一直面临着两个关键难题:缺乏运行良好的资本市场、在低回报环境中的投资机会有限

中国把寿险公司的投资限制在低回报的“安全”工具范围,比如银行存款和短期债券。但是保险公司一般手握大量待投资现金,可以与银行议价得到比其他企业和个人更高的储蓄利率。因此许多消费者干脆将银行的定期存款转为寿险保单,目的是当保险公司将保费存入银行或购买短期债券时,他们能够获得更高的回报率。然而鉴于中国所处的受控制的投资环境,这些投资工具(资产)的期限比公司销售的保单(负债)的期限要短得多,从而造成资产-负债的期限显著不匹配。

中国的股票市场―保险公司只能通过证券基金在股市上交易保费的15%―有史以来一直是难于投资。股市给人的印象是剧烈的波动性、极高的股票定值,不确定的调研、一些公司做欺诈报告、以及据说的股票操纵。中国的保险公司处于俗语所说的“进退维谷”。不仅投资渠道受限制,而且能用的渠道还不好用。保险公司的平均投资回报从2001年的4.3%下滑到2002年的3.14%.那么,保险公司应如何生成充足的投资回报呢?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项目可能会带来帮助,该项目于2001年10月上报政府。如果获准实行,该项目将允许保险公司进行离岸投资,购买高产出的投资工具。政府已经公布了方案和意向,但是实施的时间表仍未确定。

●利润压力严重

人寿保险人寿保险

中国的寿险公司面临着巨大的利润压力,原因主要是以下几方面:客户获取成本昂贵。在中国,销售费用非常高,支付给代理的佣金(对于期缴保单)最高可达65%.在第一年,期缴保费的佣金一般为30%.而在成熟市场比如德国,期缴保费的佣金则约为10%.与之相比,中国保险代理人的报酬十分优厚(可能是过于优厚了)。现在问题的关键是减少代理数量,提高销售效率。

业务增长迅速。许多保险公司在最近的几年内迅速地戏剧性地扩张,开设分公司,雇佣代理人,营业额增长达到平均每年40%的水平。这种“地盘争夺”肯定需要某种形式的资金支持,或是通过初始的流动资金,或是来自利润积累。

代理管理。一些领先的中国保险公司拥有着数十万的代理人队伍,需要大量的资源来管理和培训(而不幸的是,许多代理人并没什么业绩)。

历史遗留的保证利率问题。90年代中后期,保险公司为了与银行存款竞争,在签保单时保证了较高的回报率。而利率的下跌使保险公司不得不继续填补这些保单带来的严重的负利差损失。

●关注四项改革
和其他国家一样,中国的监管机构也在整个产业的塑造中发挥着意义重大的作用。虽然整体的监管环境已经得到了显著的改善,但是中国要想成为发达的全球寿险市场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许多保险公司正在等待着以下几个领域的改革:

市场准入。跨国保险公司正在寻求中国其他城市的市场准入,并在热切盼望着新的产品和新的地域市场的开放。许多重点城市已于2003年年底开放,但是还有一些重要问题没有解决,比如:

外资保险公司仍仅限于合资形式和小规模持股投资国内保险公司的形式;2004年年底前,不允许外资保险公司进入团险,医疗及养老金市场;中国保监会可能会允许非寿险公司进入寿险领域,从而导致竞争的加剧。

代理的专业程度。客户对于许多代理的做法非常不满意。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最近强调了打击非法行为、改善市场整体环境的工作思路。许多工作需要保险公司自己来做,但监管意图可以通过加强代理认证程序和通过国际保险培训机构(如LIMRA和LOMA)促进代理人培训来实现。

投资限制。允许寿险公司拓宽他们的投资选择,可以使其更好地管理其资产与负债的匹配、提高收益、改善营利能力和财务稳定性,并增加收入来抵消由90年代末遗留下来的负利差问题。

偿付能力及资本金。鉴于历史遗留下来的负利差产品、迅速的扩张、以及低投资回报率,许多中国寿险公司需要更注重他们的财务管理。一些公司正趋于资本紧张,偿付保证金远低于国际水平。监管的重点应该放在监控准备金变化和确保偿付能力上,尤其是在保险公司需要大量资金支持企业增长的时候。

主要品种

●定期寿险

人寿保险人寿保险

定义: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死亡,则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若保险期限届满被保险人健在,则保险合同自然终止,并且不退回保险费。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限有10年、15年、20年、30等。

产品特点
?低廉的保费投入,高额的身价保障
?定期保障,灵活满足各种不同保障需求的客户人群

保障利益
?被保险人一年内因疾病身故,身故保险金为下列两项金额之和,本定期寿险合同终止:
保险单上载明的本合同保险金额的10%;
投保人累计所交的本合同保险费(无息)。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身故或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按本合同保险金额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产品特征
投保年龄:16周岁至60周岁
保险期间:10/20/30年
缴费期间:趸缴/同保险期间(分别为10/20/30年)

购买理由

1.老年生活的可靠保障

人寿保险人寿保险

人到老年退休,没有了正常收入,但仍需支出。如果没有足够的老年生活费用,就得在年老时继续劳碌下去,凭劳力赚一分用一分。然而,人一生之中最难赚的钱就是风烛残年苦命钱。如果这样度过余生的话,真可谓悲惨至极。更何况到老年,即使愿付出劳动,也往往力不从心或无人接受。所以,每个人都必须对自己的养老费用提前打算,在年轻时购买人寿保险,为年老时的生活提供保障。

2.病残时的有力保障
意想不到的病残会侵吞劳动力,减少或剥夺收入,然而并不减少支出。购买人寿保险,可以为被保险人病残时提供经济保障。现代医学水平的发展,使许多原来是绝症的疾病可以得到治愈。比如,尿毒症可以通过透析得以维持,通过更换肾脏彻底治愈;血癌可以通过注入新的骨髓得到治愈。但这些疾病的治疗,需要昂贵的医疗费用,病人只要有足够的医疗费用就可以保全生命。但很多病人和家属即使倾家荡产、债台高筑也无法凑齐足够的钱,最后不得不放弃治疗。因为没有足够的医疗费而不得不放弃生命,是一个人的真正悲剧。人寿保险,可以帮助人们避免这样的悲剧

3.储蓄美德的养成
储蓄既是一种预备手段,又是一种积累手段。作为预备手段,其作用是未雨绸缪。作为积累手段,它是为了实现未来某一耗资较大的消费而有目的地存钱。两者都是现代人实际的需要,所以适当地储蓄是种美德,它是为将来美满生活所做的事前准备。但是有一部分人总是难以主动地、自觉地储蓄,而人寿保险可以说是种半强迫的储蓄方式,促使人们养成储蓄的美德。

4.更多的发展机会和自由
人的需要是有层次的,安全需要是基础的需要。很多人为了所谓的“安全”,从而不敢把握更好的、充满挑战的发展机会。然而,人寿保险使人们生活安定基金有了保证,可使大家获得更多安全感,充分把握每一个可以发展自己才能的机会。

5.尽保护家庭的责任
作为家庭成员的一分子,特别是一家之主,有着保护家人的责任。在有生之年,他绝不想让家人处于居无定所、生活无保障的困境中。事实上,他不容许任何的不幸侵入他的家庭半步。这在他身强力壮、有赚钱能力的时候,或许办得到。但是,一旦最严重的不幸降临到他的身上,哪怕他有三头六臂,也避免不了悲剧的发生。身为爱护家庭的一家之主,绝不应该只顾目前安逸,不关心将来。他应该经常想想,如果有一天遇到不测时,家人会遭到什么样的不幸。在那个时候,他能为家庭所做的事情,就是年轻时给家庭成员投保,帮助家庭渡过难关。而人寿保险,的确可以帮助人们做到这一点。

参考资料

1、上海保险网http://www.shbxw.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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