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执狂
偏执狂—paranoia
一种罕见的精神病,以逐渐发展的按逻辑构筑的系统化妄想为特征。最常见的是夸大、被害或有关躯体异常的妄想,不伴有幻觉或分裂症样的思维紊乱。
偏执狂是一种罕见的精神病,以缓慢发展的系统而牢固的妄想为临床特征,病程长,预后不良。
疾病名称:偏执狂
疾病别名:妄想症
疾病分类:精神科
在20世纪初有些精神病患者,从临床表现来看既非精神分裂症,亦不是情感性障碍更不能考虑为脑器质性病变在诊断上学者们之间也不一致。在这些患者中以一种或以系统妄想症状为主要的临床表现则称为偏执性精神障碍(paranoiddisorders)这是一组疾病的名称,而不是一个疾病单元。
偏执性精神障碍的病因可能是异质性的遗传、人格特点及生活环境在起病中的相对作用尚不能确定。临床特点为意识清楚其妄想结构较为系统妄想的内容变异很大,很少或不伴有幻觉人格保持相对完整病情虽迁延甚至可持续终生,但较少有精神衰退本组疾病在分类学上存在不同的见解有人认为偏执性精神障碍是精神分裂症的变异形式也有人支持作为一个独立的诊断。《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二版修订本中(CCMD-2-R,1994)将偏执性精神障碍列入“精神分裂症,其他精神病性障碍”一大类内偏执性精神障碍究竟包括哪些疾病迄今尚无统一认识。本章则以较为传统公认的论述,如偏执狂、偏执状态和急性妄想发作予以重点介绍。这也符合ICD-10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的内容(范肖冬1993)
偏执狂(paranoia)是一种罕见的精神病其妄想系统化,不动摇思维清晰有条理。
“偏执狂”是古希腊的一个精神病名词,其意义是精神不正常有“灵魂出窍”的含义。1863年被Kahlbaum重新用于描述一种精神病,其表现为理智活动受到损伤,而其他精神功能相对完整(KendllR.E,1993)。随后克雷丕林在他的分类学中将这一名词具体化,用以概指一组精神病其特点为“逐渐发展的一种来自内部原因持久而不可动摇的系统妄想其思维过程清晰而有条理,意向活动保持良好”(克雷丕林1921)。患者的妄想可有被害、夸大和嫉妒等内容。克雷丕林的概念已被精神病学界所接受,偏执狂一词也确立于精神病学之中在早些时候,法国Magnan也提出了类似的概念,称作“系统发展的慢性妄想”,他指出偏执狂的进展有4个阶段:①臆想阶段或主观分析阶段;②被害妄想阶段;③人格转变阶段特征是夸大妄想的出现;④偶见精神衰退阶段。
关于偏执狂的概念也存在不同的观点有的学者提出这些有慢性系统妄想症状,而无认知或情感等其他表现的患者,是否总是如此,会不会转为精神分裂症。德国Kolle(1931)随访了66例偏执狂,其中包括克雷丕林诊断的19例患者,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少患者出现了原发性妄想(KendllR.E1993)。这是精神分裂症的主要症状之一所以,对那些发病在中年以上有系统妄想而无幻觉和情感平淡的患者,必须严格掌握诊断标准不可轻易诊断为偏执狂并要进行随访研究
观点一:偏执狂病因不明,与下列因素有一定关系:①遗传倾向;②具有特殊的个性缺陷,表现为主观、固执、敏感多 疑、易激动、自尊心强、自我中心、自命不凡、自我评价过高、好幻想等;③精神因素诱发。
偏执狂的发生机理,按巴甫洛夫的意见,偏执狂是强而不可遏制型的人所发生的,这类人的神经系统具有抑制过程不足,兴奋过程占优势的特点。当他们受到挫折时,神经系统的兴奋过程便过度紧张,在大脑皮质形成了病理性惰性兴奋灶,这个“孤立性病灶”
与异常牢固的情感体验和意图有关,并且由于它的兴奋性异常强烈,通过负诱导机理在其周围出现广泛的抑制,阻滞了大脑皮质其他部分对它的影响,因而患者对自己的状态缺乏控制。
观点二:偏执狂的发病原因尚不明了,属于内因性精神障碍。可能与下列因素相关:
1.个性特点当对某些患者的个性特点发展过程进行研究时,显示其个性有不健康的表现。患者病前个性往往有主观、固执、敏感多疑、对他人怀有戒心、不安全感、好争论、不能接受别人的批评、自我中心、自命不凡、对人吹毛求疵、对自己百般原谅、强词夺理、自我评价过高、野心勃勃、爱空想、遇事专断、情绪易激动、不能冷静面对现实等素质特点。这些个性缺陷,并不一定是发病的必备条件,可能当遭遇某种心理社会因素或内在冲突,自己不会妥善应付,而将事实加以曲解或长期耿耿于怀,则有可能逐渐形成偏执观念,导致发病。
2.遗传因素Krafft-Ebing和Kolle均认为偏执狂有遗传倾向。Miller调查400例具有明显偏执观念患者的亲属,约有2%曾患有偏执性精神病。但也有持相反意见者。可见遗传因素有待进一步探索。
3.文化背景有人认为,在某些少数民族中,偏执性精神障碍并非罕见。MargaretMead在新几内亚多波(Dobu)少数民族中,观察到偏执人格似乎是当地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因之,文化背景与偏执性精神障碍之间有不可忽视的关系(夏镇夷,1984)。
偏执狂的临床特点为发病缓慢且以系统妄想为主要症状,开始以被害妄想为主,后来可出现夸大妄想。这两种妄想是彼此影响的,互为因果。并伴有相应的情感和意向活动,人格保持较完整。如果病人隐瞒妄想内容,则与正常人无差异。所谓系统妄想,系指妄想建立在与患者人格缺陷有关的一些错误判断或病理思考的基础上,妄想的结构有层次,条理分明,其推理过程有一定的逻辑性,内容不荒谬,有的与患者经历及处境有密切联系,并根据现实情况赋予一种新的解释,妄想不泛化,本病始终不出现幻觉,患者坚信不疑,难以听从他人的分析和劝告,虽病已久仍无人格的衰退。所以Esquirol(1838)曾提出“单狂”。
(monomania)一词。临床上分为以下类型:
1.诉讼狂(LitigiousParanoia)这是偏执狂中较为多见的一个类型。患者认为受到人身迫害,名誉被玷污,权力被侵犯等,得不到公正的解决,而诉诸法庭。所以诉讼狂往往与被迫害意念有内在联系。患者的诉状有逻辑性,叙述详尽而层次分明。从字面上看不出有什么破绽。在诉讼过程中若遇到阻力,患者毫不后退,反而增强其必胜决心。一旦诉状被法院驳回,则采取迂回对策,千方百计公诸于世,请求社会上的声援。可谓不屈不挠,为公正而斗争。诉讼狂患者病前个性多有自负、敏感、强硬的特点。
2.色情狂(Erotomania)患者似乎以女性多见。患者坚信某一男性对自己流露爱慕之情,可是碍于客观情况,如双方均已婚配,或年龄相差较大,对方社会地位较高,不敢公开表明恋爱心境,而采取以眉目传情或调情方式表示心意。当患者大胆进行试探遭到对方拒绝时,反认为是在考验自己的忠贞,毫无悔恨,更坚信自己的推断是正确的。
3.夸大狂(GrandioseParanoia)患者自命不凡,才华出众。声称有惊人的发明或创造,不久即成为国内首富。或自感精力充沛,智能超群,有敏锐的洞察力,能预见未来,是当代的诸葛孔明。
4.嫉妒狂(JealousParanoia)患者对自己的配偶不信任,认为其另有新欢。妄想常伴随强烈的情感和相应的行为。当质问对方得不到满意的答复时,往往采取跟踪尾随,偷偷检查配偶的提包和信件等。甚至在日常生活中限制其活动,不许其一个人单独外出,尤其在周末或晚间。严重者可发生暴力行为。
偏执狂的临床表现开始以被害妄想为主,以后可出现夸大妄想,这两种妄想可以彼此影响互为因果。病人常感到 自命不凡、才华出众、精力充沛,逐渐发展到自己是“发明家”、
“音乐家”、“预言家”等,因此别人会产生嫉妒心理而对其进行迫害。
偏执狂的人格一般是完整的,无衰退情况,如果病人隐瞒妄想内容,则与正常人无差异,本病始终不会出现幻觉。
偏执狂有独特的临床特征,诊断并不困难,但须与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偏执状态和偏执型病态人格相鉴别。
关于偏执狂的治疗,目前尚无有效的治疗方法,当病人出现冲动兴奋症状时可予对症处理。本病可长年不愈,到了晚年,妄想观念可随体弱年迈逐渐平静,但病人至始至终不会出现衰退。?
偏执狂的发病机制,按照巴甫洛夫学派的观点,认为本病以强而不可遏止型的人为多见。这类人的神经系统具有抑制过程不足,兴奋过程占优势的特点。当遇到挫折时,神经系统的兴奋过程就过度紧张,在大脑皮质形成了病理惰性兴奋灶。这个“孤立性病灶”与异常牢固的情感体验和意图有关,并且由于它的兴奋性非常强烈,通过负诱导的机制在其周围出现广泛的抑制,阻滞了大脑皮质其他部分对它的影响,因而患者对自己的精神状态缺乏批判,这就是系统妄想形成的由来。
诊断:偏执狂具有独特的临床特征,偏执狂的诊断以系统妄想为突出症状,其妄想具有高度的系统性,内容比较固定,不荒诞,无明显的不合逻辑,主题明确,且与患者处境有一定联系,即具有现实性。若不经深入了解,难以辨别其真伪。妄想不可动摇,持续至少6个月。内容始终没有幻觉。病情虽迁延,社会功能良好,无精神衰退。病程标准:至少持续6个月(CCMD-2-R)。
实验室检查:本病实验室无特意性检查指标。
其他辅助检查:本病无特意性辅助检查指标。
本病主要应与精神分裂症偏执型相鉴别。
1.精神分裂症偏执型精神分裂症以原发性妄想为主,内容既不系统而又荒诞,且往往牵连较广,有泛化现象。常出现各种幻觉、被害观念以及其他精神分裂症特点。社会功能严重受损。随着病程的迁延晚期往往导致精神衰退。
2.心因性妄想症本病是由于应激源长期存在或长时间处于困境中而诱发的症状。且妄想的内容常与应激源有一定联系,具有现实性和容易暴露的特点。从预后来讲,心因性妄想症明显良好。
3.偏执状态其妄想没有偏执狂那样系统化,程度也较轻,预后也较好。
4.偏执型病态人格虽有敏感多疑等个性特征,但不形成妄想,可与偏执狂鉴别。
对偏执狂尚无有效的治疗方法,当病人兴奋激动时,可采用小剂量抗精神病药物,如氯丙嗪、氯氮平等。有些也可参照精神分裂症治疗。
预后:本病是1种以缓慢发展的系统而牢固的妄想为临床特征的罕见精神病,其病程长,预后不良。可长年不愈,到了晚年,妄想观念可随体弱年迈逐渐平静,但病人症状自始至终不会出现衰退。由于妄想的长期存在,患者的社会功能可明显受损。目前尚无根治疗法。
预防:人类在预防精神疾病的工作中已迈出了历时数10年的艰巨历程,许多精神障碍,通过治疗与康复措施是可以达到治愈的目标的。历史上被认为预后不良的精神分裂症,在80年代中已被社会精神病学家认为系可治之症(SyuzoNaka,1985)。但这只是在社会和临床实践水平中进行探索的一个可喜的但也只是较原始的一个开端。由于精神病学在整个医学中发展较晚,也由于本专业自身基础理论的复杂性,有相当多的常见精神疾病的病因和发病机制至今尚未阐明。再加上旧观念的影响,精神病的病因长时期地被认为是神秘莫测的而受到忽视,从而妨碍了精神病预防工作的开展。实际上,精神病人一人患病往往累及家庭和集体,无可避免地影响到劳动生产。有些病人还会给社会上增添长期负担,甚至造成危害。因此,预防精神疾病的发生不单单是医学科学中的一个重要课题,而且也是发展社会文化和办好社会福利事业的一项重要工作。迄今为止,精神疾病的预防工作基本上还处于探索阶段。至于建立在现代自然科学基础之上完善的预防措施还远远没有被人们所认识和掌握。然而值得强调的是,探讨病因和揭露内在的发病规律,恰恰是科学的预防工作的最终目标。
在中国有关本病的有代表性的流行病学资料尚匮缺。有报道本病男性多于女性,多见于中年人,职业以脑力劳动者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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