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型H1N1流感病例密切接触者判定与管理方案
一、密切接触者的判定编辑本段
甲型H1N1流感病例包括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根据WHO和美国CDC指南,传染期自病人出现症状前1天至发病后7天,或至病例症状消失后24小时(以两者之间较长者为准)。潜伏期1-7天。密切接触者是指在未采取有效防护情况下接触传染期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人群,具体包括:诊断、治疗或护理、探视甲型H1N1流感病例的人员;与病例共同生活或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员;或直接接触过病例的呼吸道分泌物、体液;或可能暴露于病例污染的环境或物体的人员等。在判定密切接触者时,需综合考虑病例是否处于传染期、临床表现、接触方式、防护措施及暴露程度等因素。 ADFASDFAF23RQ23R
二、密切接触者的调查及追踪编辑本段
(一)各地卫生部门应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追查病人的所有密切接触者;涉及跨区域的密切接触者,可通知有关省份协助追查。 (二)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和调查。 (三)对涉及外籍密切接触者的有关情况,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向当地外事部门报告并向卫生部通报。 ADFASDFAF23RQ23R
三、密切接触者管理编辑本段
加强甲型H1N1流感病例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工作,有利于延迟疫情的传播蔓延。在不同流行阶段,管理要求将适时调整。 (一)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医学观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指定场所集中医学观察或居家医学观察。 (二)医学观察期间是指密切接触者与病例或污染物品等最后一次接触之日起顺延至第7天结束。 (三)医学观察前,要向密切接触者说明依据、期限及注意事项;告知联系方式;做好科普宣传,包括临床特点、传播途径、预防方法等。 (四)居家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及同居所人员不得外出;集中观察者应分室居住。 (五)医学观察期间措施: 1. 由指定医疗机构每日访视健康状况(早晚两次测体温),详细记录,对年老体弱者及婴幼儿注意其他病症。 2. 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应每日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情况,配备消毒设施、消毒剂和个人防护用品,做好清洁消毒。 3. 工作人员做好基本个人防护。 (六)密切接触者如出现急性发热或呼吸道症状,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采样和检测,并对与其有密切接触的全部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如排除感染,相关接触者解除观察。 (七)医学观察期满,若无异常,及时解除观察,并由负责机构出具书面健康证明。 ADFASDFAF23RQ23R
参考资料编辑本段
-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Clinical management of human infection with pandemic (H1N1) 2009: revised guidance. Geneva: WHO; 2009.
- 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Interim guidance for the management of close contacts of persons with 2009 H1N1 influenza. Atlanta: CDC; 200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甲型H1N1流感病例密切接触者判定与管理方案(试行). 北京: 卫生部; 2009.
- 李兰娟, 任红. 传染病学. 第8版. 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13.
- 陈灏珠, 林果为, 王吉耀. 实用内科学. 第14版. 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13.
- Fineberg HV. Pandemic preparedness and response—lessons from the H1N1 influenza of 2009. N Engl J Med. 2014;370(14):1335-1342.
- Cowling BJ, Ng DM, Ip DK, et al. Community psychological and behavioral responses to the 2009 H1N1 pandemic in Hong Kong. Emerg Infect Dis. 2010;16(10):1561-1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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