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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杜威

个人简介

约翰·杜威,美国早期机能主义心理学的重要代表,著名的实用主义哲学家、教育家和心理学家。他生于佛蒙特州,在佛蒙特大学读书。后来他在霍普金斯大学的赫尔门下学习。

1884年杜威获取博士学位后在密执安和明尼苏达大学任教。1886年他出版了第一本美日心理学教科书,在当时很受欢迎。1894年到芝加哥大学任教工作十年。这十年是他对心理学有重大影响的时期。1904年他到哥伦比亚大学教书直到1930年退休。在那里他不再研究心理学,而只是把心理学应用到教育和哲学方面,宣扬他的实用主义哲学和教育学思想。

生平介绍

杜威在公元1859年10月20日出生,他诞生在一个中产阶级的杂货商家中。他的家乡在新英格兰的维蒙特州的贝林顿。这个地方向来习于自治,崇尚自由,笃信民主制度。

杜威小的时候有点害羞,并不是很聪明的小孩,不过他很喜欢看书,是大家公认的书虫。他在中学毕业之后,就进入当地的维蒙特大学就读。大学的时候,杜威修过希腊文、拉丁文、解析几何微积分,大三开始涉猎自然科学的课程,大四时,他才更广泛地接触到人类智能的领域。

1879年,杜威大学毕业,开始了他一直想要从事的教职工作,并且继续研读哲学史。1882年,杜威首次发表论文,这三篇论文被刊登在全国唯一哲学学术论文的杂志上,对他自己来说,是一个相当大的鼓舞。后来,杜威拿到博士学位,也结了婚,他六个孩子中最聪颖的老三后来不幸因病夭折,对他和太太的打击很大。

1879年毕业于佛蒙特大学,1884年获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哲学博士学位。1884-1888,1890-1894年在美国密歇根大学,1889年在明尼苏达大学教授哲学。1894-1904年在芝加哥大学任哲学系、心理学系和教育系主任,1902-1904年还兼任该校教育学院院长。1904-1930年,他在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哲学系兼任教授教职。还担任过美国心理学联合会、美国哲学协会、美国大学教授联合会主席。1896年他创立一所实验中学作为他教育理论的实验基地,并任该校校长。反对传统的灌输和机械训练的教育方法,主张从实践中学习。提出教育即生活,学校即社会的口号。其教育理论强调个人的发展、对外界事物的理解以及通过实验获得知识,影响很大。杜威曾经到世界许多地方演讲,宣扬他的想法,他曾经到过中国、印度访问,因此他的思想也影响着美国以外的地区。

1894年,杜威跟他妻子创立了实验小学,后因归并的问题,遂辞职离去。之后他到了哥伦比亚大学任教,1919年,他曾经先后在北京、南京、杭州、上海、广州等地讲学,他还去了苏联、土耳其、南非及墨西哥等地。

杜威在87岁的时候再婚,一直到93岁(公元1952年)才因肺炎去世。

人物理论
(一)教育本质论

从实用主义经验论和机能心理学出发,杜威批判了传统的学校教育,并就教育本质提出了他的基本观点,“教育即生活”和“学校即社会”。

1、教育即生活

杜威认为,教育就是儿童现在生活的过程,而不是将来生活的预备。他说:生活就是发展,而不断发展,不断生长,就是生活。因此,最好的教育就是“从生活中学习、从经验中学习”。教育就是要给儿童提供保证生长或充分生活的条件。

由于生活就是生长,儿童的发展就是原始的本能生长的过程,因此,杜威又强调说:“生长是生活的特征,所以教育就是生长。”在他看来,教育不是把外面的东西强迫儿童去吸收,而是要使人类与生俱来的能力得以生长。

由此,杜威认为,教育过程在它的自身以外无目的,教育的目的就在教育的过程之中。其实,他反对的是把从外面强加的目的作为儿童生长的证式目标。

2、学校即社会

杜威认为,既然教育是一种社会生活过程,那么学校就是社会生活的一种形式。他强调说,学校应该“成为一个小型的社会,一个雏形的社会。”在学校里,应该把现实的社会生活简化到一个雏形的状态,应该呈现儿重现在的社会生活。就“学校即社会”的具体要求来说,杜威提出,一是学校本身必须是一种社会生活,具有社会生活的全部含义;二是校内学习应该与校外学习连接起来,两者之间应有自由的相互影响。

但是,“学校即社会”并不意味着社会生活在学校里的简单重现。杜威又认为,学校作为一种特殊的环境,应该具有3个比较重要的功能,那就是:“简单和整理所要发展的倾向的各种因素;把现存的社会风俗纯化和理想化;创造一个比青少年任其自然时可能接触的更广阔、更美好的平衡的环境。”

(二)教学论

在杜威的实用主义教育思想体系中,教学论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

1、从做中学

在批判传统学校教育的基础上,杜威提出了“从做中学”这个基本原则。由于人们最初的知识和最牢固地保持的知识,是关于怎样做(how to do)的知识。因此,教学过程应该就是“做”的过程。在他看来,如果儿童没有“做”的机会,那必然会阻碍儿童的自然发展。儿童生来就有一种要做事和要工作的愿望,对活动具有强烈的兴趣,对此要给予特别的重视。

杜威认为,“从做中学”也就是“从活动中学”、从经验中学入它使得学校里知识的获得与生活过程中的活动联系了起来。由于儿童能从那些真正有教育意义和有兴趣的活动中进行学习,那就有助于儿童的生长和发展。在杜威看来,这也许标志着对于儿童一生有益的一个转折点。

但是,儿童所“做”的或参加的工作活动并不同于职业教育。杜威指出,贯彻“从做中学”的原则,会使学校所施加于它的成员的影响更加生动、更加持久并含有更多的文化意义。

2、思维与教学

杜威认为,好的教学必须能唤起儿童的思维。所谓思维,就是明智的学习方法,或者说,教学过程中明智的经验方法。在他看来,如果没有思维,那就不可能产生有意义的经验。因此,学校必须要提供可以引起思维的经验的情境。

作为一个思维过程,具体分成五个步骤,通称“思维五步”,一是疑难的情境;二是确定疑难的所在;三是提出解决疑难的各种假设;四是对这些假设进行推断;五是验证或修改假设。杜威指出,这五个步骤的顺序并不是固定的。

由“思维五步"出发,杜威认为,教学过程也相应地分成五个步骤:一是教师给儿童提供一个与现在的社会生活经验相联系的情境;二是使儿童有准备去应付在情境中产生的问题;三是便儿童产生对解决问题的思考和假设;四是儿童自己对解决问题的假设加以整理和排列;五是儿童通过应用来检验这些假设防。这种教学过程在教育史上一般被称之为“教学五步”。在杜威看来,在这种教学过程中,儿童可以学到创造知识以应付需求的方法。但是,他也承认,这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三)儿童与教师论

尽管杜威并不是“儿童中心”思想的首创者,但是,他是赞同“儿童中心”思想的。其最典型的一段话是:“现在,我们教育中将引起的政变是重心的转移。这是一种变革,这是一种革命,这是和哥白尼把天文学的中心从地球转到太阳一样的那种革命。这里,儿童是中心,教育的措施便围绕他们而组织起来。”

从批判传统学校教育的做法出发,杜威认为,学校生活组织应该以儿童为中心,使得一切主要是为儿童的而不是为教师的。因为以儿童为中心是与儿童的本能和需要协调一致的,所以,在学校生活中,儿童是起点,是中心,而且是目的。杜威强调说我们必须站在儿童的立场上,并且以儿童为自己的出发点。

在强调“儿童中心”思想的同时,杜威并不同意教师采取“放手”的政策。他认为,教师如果采取对儿童予以放任的态度,实际上就是放弃他们的指导责任。在杜威看来,要么从外面强加于儿童,要么让儿童完全放任自流,两者都是根本错误的。

由于教育过程是儿童与教师共同参与的过程,是他们双方真正合作的过程,因此,在教育过程中儿童与教师之间的接触更亲密,从而使得儿童更多地受到教师的指导。杜威说:“教师作为集体的成员,具有更成熟的、更丰富的经验以及更清楚地看到任何所提示的设计中继续发展的种种可能,不仅是有权而且有责任提出活动的方针。”在他看来,教师不仅应该给儿童提供生长的适当机会和条件,而且应该观察儿童的生长并给以真正的引导。

杜威还特别强调了教师的社会职能。那就是:“教师不是简单地从事于训练一个人,而且从事于适当的社会生活的形成。”因此,每个教师都应该认识到他所从事的职业的尊严。

教育哲学

杜威在著名的教育著作《民主与教育》中明确表示“教育的目的是要使个人能够继续他的教育不是要在教育历程以外,去寻觅别的目的,把教育做这个别的目的的附属物。”这种“无目的论”的确使人不敢轻易接受。必须记紧的是他在这儿说的教育是跟他心目中追求的民主社会不能分割的,对他而言,特别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他反映的可说是一种美国精神——个体的发展本身已是最终的目的。

他说:“教育的自身并没有什么目的。只有人,父母,教师才有目的。”如果我们把他的话理解为教育是漫无目的的,显然是一种误解,他“只是要人不因养成社会效率而抹杀儿童青年的天性和当前生活”他不甘心教育沦为“别的目的的附属物”,所以他把教育中的目的这样诠释:“一个人放枪,他的目的就是他的枪对着放的鹄的。但这个对象不过是一个记号,(使我们对)所欲进行的活动有所专注。”放枪的最终目的并非鹄的本身,而是这记号使瞄准这动作变得具体和有意义,同样,教育历程本身已具发展个体禀赋的圆满的意义,教育的目标只是作为导向和指引。

事实上,他并不否定教育须有“良好的教育目的”,这些目的的特性如下:须建基于个人的固有活动与需要;须能翻成实行的方法,与受教育的人的活动,共同合作;教育家须防备所谓普通的与终极的目的。事实上,当代教育的定位的确摇摆在两类教育目的之间:一是“使受教者成为定型的产品”,另一是“最终要提高受教者的(创进)能力”。

基于对受教育者本身的重视,杜威反对传统的灌输式教育方法,他指出“有人把感官视为一种神秘的筒子,以为我们能使知识经过这筒子,由外界把知识输入心里去以为只要使眼睛常常望着书本,使儿童常常听着教师的话,就是求得完善知识的秘诀。”他认为灌输式教育方法不是真正的教育,因为“教育即成长”:“成长的第一条件,是未成长的状态‘未’字却有一种积极的意思,并不是仅仅虚无或缺乏的意思。”他肯定这种未长成的状态是充满能动性和潜能的,不是一味灌输能使之充分发展的。

对杜威来说,创造充分的条件让学习者去“经验”是教育的关键:“所谓经验,本来是一件‘主动而又被动的’(active-passive)事情,本来不是‘认识的’(cognitive)事情”,杜威“把经验当作主体和对象、有机体和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他主张以这种进步的(progressive)教育方法使学习者从活动中学习,经验本身就是指学习主体与被认识的客体间互动的过程。但他又说:“经验的价值怎样,全视我们能否知觉经验所引出的关系,或前因后果的关联。”并不是每一种经验都是有教育的价值的,对经验过程逐渐形成的主体的诠释是关键所在。正因如此,杜威亦指出培养出学习者自习能力是教育的功用,他说:“教育功用的经验的另一方面,即是能增加指挥后来经验的能力。”他把这种能力的培养称为“改造”,所以他说“教育即改造”。

从以上可知,杜威主张教学方法的实施应紧扣学习者为中心的前提,特别是在儿童的早期阶段的教育“更多地是社会学和心理学意义上的工作”,后期再慢慢再转向“系统的、技术的知识”。正如伯内特(JoeR.Burnett)在1979年论及美国教育实践时说:“杜威的教育学在当时或现在,不可能在学校中得到广泛地应用。因为从来就没有培训过进行这种教育的教师,学校也没有这方面的人力物力,家长和政客们也不支持杜威的教育学。”

我们也不能否认,马利坦对杜威式的教育的批评是值得注意的;他认为“当人们忘记了传授客体(theobjecttobetaught)以及客体的首要性(theprimacyoftheobject)时,当手段崇拜(不是有目的、而是无目的的手段崇拜)仅以对主体的心理膜拜而告终时,错误便产生了。”[1]

主要著作

《哲学之改造》、《民主与教育》(DemocracyandEducation)(或译为《民本主义与教育》)、《自由与文化》、《我的教育信条》、《教育哲学》、《明日之学校》、《儿童与教材》、《追求确定性》(TheQuestforCertainty,1929)、《心理学》、《批判的理论学理论》、《学校与社会》、《经验和自然》、《经验和教育》、《自由和文化》、《人类的问题》。

人物影响

杜威的教育思想曾对二十世纪上半叶的中国教育界、思想界发生过重大影响。民国时期一些重要人物如胡适、陶行知、郭秉文、张伯苓、蒋梦麟等均曾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留学,曾是杜威的学生。他反对传统的灌输和机械训练、强调从实践中学习的教育主张,对蔡元培、晏阳初以至毛泽东等都有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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