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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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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与背景编辑本段

发现学习虽是一种古老的学习方法,但始终缺乏明确的定义,使用时因人而异。有人认为它是教的方法,有人认为它是学习方法,也有人将其视为学习内容。美国R.格拉泽主张区分“靠发现而学习”(learning by discovery)与“以发现为目标的学习”(learning to discover),前者是通过发现过程进行学习的方法,后者则把学习发现的方法本身作为目标。实际上,二者常被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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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过程编辑本段

发现学习的基本过程包括:掌握学习课题、制定设想、提出假设、验证假设、发展和总结。运用发现学习的要点在于:适当的设计、提供必需的资料和条件、不断提问、引导和耐心等待。为将原发现改编为适合学生再发现的教材,需做到:缩短原发现过程、简化启示期的思维过程、将大量可能性精简为少数主要选择。 ADSFAEQWER353423413434

代表人物与观点编辑本段

美国心理学家J.S.布鲁纳认为,要培养具有发明创造才能的科技人才,必须使学生掌握学科基本概念和原理,并发展探索性态度,因而大力提倡使用发现法。布鲁纳认为发现法优点包括:使学生产生兴奋感和自信心,提高内部动机;掌握发现方法以培养问题解决能力和创造态度;学生自建知识系统化、结构化,有助于理解、保持和运用知识。 ADSFAEQWER353423413434

争议与局限性编辑本段

批评者指出:学生的学习方法不能完全等同科学家的发现方法;发现学习需向学生提示必要内容;最适合能引出多种假设、原理的数理学科,并非对所有学科有效;且需学生具有相当知识经验和思维发展水平,并非适用于所有儿童发展阶段。比较实验研究未发现发现法在知识保持和迁移上明显优于其他方法。美国教育心理学家D.P.奥萨贝尔指出,接受学习在内容有意义时同样能提高内部动机。因此,发现学习的知识保持与迁移效果、学科适用性、最佳发展阶段及方法改进等均有待进一步研究。 ADSFAEQWER353423413434

参考资料编辑本段

  • 大桥正夫 编, 钟启泉 译. 教育心理学[M]. 上海: 上海教育出版社, 1980.
  • J.S. 布鲁纳 著, 邵瑞珍 译. 教育过程[M]. 北京: 文化教育出版社, 1982.
  • Ausubel, D. P. (1963). The psychology of meaningful verbal learning. New York: Grune & Stratton.
  • Bruner, J. S. (1961). The act of discovery. Harvard Educational Review, 31(1), 21-32.
  • Mayer, R. E. (2004). Should there be a three-strikes rule against pure discovery learning? American Psychologist, 59(1), 14-19.
  • Klahr, D., & Nigam, M. (2004). The equivalence of learning paths in early science instruction: Effects of direct instruction and discovery learning. Psychological Science, 15(10), 66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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